72886必赢欢迎光临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确保国际教育学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必赢72886最新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沈师大委〔2021〕52号)及《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此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文件的相关要求,成立国际教育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推免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以及推荐名单的审定工作。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教授代表等为小组成员,负责依据学校规定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面向学生公布并组织实施;推免监督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为组长,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负责监督推免生遴选全过程,受理有关申诉。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孙福广
成员:王蕊、屠爱萍、崔宁宁、金学丽
2.学院推免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崔宁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推免生源质量。统筹做好推免工作与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机衔接,推免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学生报考权益。推免工作要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确保报考渠道的畅通,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
3.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落实推免工作主体责任,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健全规章制度、程序,制订完善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细则,从严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三、推荐对象
依据学校《工作办法》第八条“将专业建设成果突出,具有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以及校级支柱性与标志性专业等资质的专业纳入推免生名额分配范围”,我院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辽宁省特色优势专业,面向全体2027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位)开展推免工作。
四、申请条件
参加推免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德育测评及德育类课程成绩须全部合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就读期间不得有不及格科目。学生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其他语种与大学英语四级相对应)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分、托福成绩61分以上。
五、推荐名额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推荐名额,按照各专业毕业生数和推荐系数进行计算分配。我院2023级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分配名额7名。按照1:1.5比例确定正选、替补人选名单及替补顺序,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正选名单在推荐阶段结束前,因故产生的空缺由替补名单按顺序进行替补。
六、推荐程序、成绩计算和排序办法
1.8月18日—8月26日准备工作阶段。根据学校总体安排,为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8月27日动员部署阶段。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免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发布学校推免工作通知,正式启动学校2027年推免工作。
8月28日—9月2日学院推荐阶段。通过微信工作群、学院官网、辽宁阳光校园平台等多种渠道,向全院师生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向毕业年级学生做好推免工作宣传,确保每一名同学都了解推免工作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应届学生到辅导员处报名,并于8月30日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供审查:
(1)《必赢72886最新版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本人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1份
(3)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科研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发表学术论文或著(译)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申请者另需提供《必赢72886最新版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1份
学院对申请推免学生前3个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智育测评成绩及排名等进行审核,经我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并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教务处审核。
9月3日—9月6日职能部门审核阶段。学生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德育、智育、文体测评)的审核,教务处负责学业成绩、外语等级考试等相关学业表现内容的审核。学生处、教务处对我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给出审核意见,反馈给学院。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整理好,上报研究生院。
9月7日—9月13日审核与公示阶段。通过我院和各职能部门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9月14日,推免生推荐名单上传研招网研招系统阶段。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上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9月18日起推免学生网上注册阶段。学院通知并组织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操作。学校推免数据上报系统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2.参加推免学生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且前3个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智育测评总成绩均进入所在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前30%的基础上,最终以前3个学年智育测评总成绩排名作为推免依据和推免顺序。智育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推免顺序,以及拟推荐名单。
3.获得推免资格学生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名单,待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即获得推免资格,并可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等。
4.学生本人联系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或参加体检不合格者自动丧失推荐资格。
七、推免要求和纪律
1.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出示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或研究生学籍,同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已获正式推免资格的应届生,不得再行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不得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因未进入理想学校中途放弃,应积极联系学校或本校相关专业,获得待录取资格。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出现不能正常毕业、受到处分等不适宜继续推免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5.学院推荐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无留校限额或名额。
6.尊重并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学院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7.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年度相关名额和方式调整的,学院遵照执行。
八、监督及复议办法
1.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公示《72886必赢欢迎光临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72886必赢欢迎光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智育成绩排名、拟推荐名单及考核材料。
2.公示期内,对推免工作过程、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智育测评排名、拟推荐名单及考核材料等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我院推免监督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监督工作小组应及时登记、核查并在3日内向申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3.申诉人对我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有关监督部门申请复议。
4.申诉、复议的受理及处理情况应如实记录,相关材料纳入推免工作备查档案。涉及回避、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按照本细则相关内容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24-86574337、024-86574339